各位老师:
2021年1月6日,学校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教师工作组已在工作群发布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当前国内、省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教职工请销假工作再次重申以下要求:
1.1月23日及之前(含休息日),原则上教职工不得离开保定市区,有特殊情况的须办理请假手续,经审批同意后方可离开保定市区。一般干部职工请销假工作由人事处负责。
2.1月24日及之后的请销假规定,将另行通知。根据上级要求,教职工在学校所在地过年,一律不得出境,确有需要的应严格审批管理。
3.已按照日常请假手续离开保定市区的教职工,应严格遵守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返回保定市区后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销假,同时向所在社区进行报备,按要求做好防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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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0